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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5日 13: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政府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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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6日出版的今年第2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重要文章:《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

  文章系统回顾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指出,这些年中央确立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集中力量办了很多事关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大事、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好事,很多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三农”发展进入又一个“黄金期”。

  文章重点对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关于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等重大问题的指导思想和政策要求作了深入阐述。

  文章指出,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绝不可忽视农业现代化。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毫不动摇地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不懈地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持续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将来农业经营形式会多样化,但家庭经营任何时候都是最基本的形式。培养一代新型农民,鼓励有文化和农业技能的青壮年农民留在农村,事关农业长远发展,要作为一项基础性重大工程来抓。

  文章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贯穿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农村建设应保持农村的特点,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保持田园风光和良好生态环境。不能把城镇的居民小区照搬到农村去,赶农民上楼。要长期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

  文章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

  文章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是一篇大文章,既需要具有较高理论和政策水平,又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对农民有深厚的感情。从事“三农”工作的同志,要善于把握农业农村发展的客观规律,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更加科学有效地推动农业农村发展。

  文章分四个部分:一、充分肯定农业农村发展的巨大成就;二、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发展中的几个重大问题;三、努力确保2012年农业农村发展好势头;四、不断提高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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