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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试点获阶段性成果 制度仍将完善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6日 07:3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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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经过近6年的发展,已逐步成为科技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顺畅流转的平台,创业投资与股权私募基金的聚集中心,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资源的“孵化器”和“蓄水池”,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演练场”。

  2011年年末,中关村企业进入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数量突破百家,标志着中关村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转让系统报价转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其支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发展的作用初步显现,同时为探索建立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积累了经验。

  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经过近6年的发展,已逐步成为科技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顺畅流转的平台,创业投资与股权私募基金的聚集中心,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资源的“孵化器”和“蓄水池”,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演练场”。

  “新三板”成上市资源“孵化器”

  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2006年1月正式启动。此前,为解决高新区非上市股份制公司股权流动存在的政策问题,科技部、北京市政府联合向国务院上报《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的请示》,并经国务院批准。

  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是一个以证券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契约为基础,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技术系统和证券公司的服务网络,以代理客户买卖挂牌公司股份为核心业务的股份转让平台,其主要功能是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份转让和股权私募服务。因其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被称为“新三板”。

  据了解,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探索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场外市场的建设模式,以及利用资本市场支持高新技术等创新型企业的具体途径。试点工作启动后,我国以“新三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及主板为主体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日趋完善,一个有助于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体系正在形成。

  目前,“新三板”试点企业初具规模,总体运行平稳。已有150多家企业参与试点,挂牌和通过备案的企业有100多家,挂牌公司涵盖了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能源环保等新兴行业。

  “新三板”在制度上对挂牌公司的要求更侧重于企业的治理结构、发展潜力等,对盈利水平没有硬性要求,这正好契合创立期高科技企业的优势,从而成为创立期高科技企业成长的最佳摇篮。2011年上半年,“新三板”挂牌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46.6亿元,平均同比增长30%;实现净利润3.4亿元,平均同比增长14%,其中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过100%的挂牌企业有11家,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过50%的有10家,体现了挂牌企业的高成长特性。几年来,挂牌企业以直接派现金、送股或转股等多种形式对股东进行了回报。

  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大致具有以下群体性特征:高科技含量、高成长性;成立时间短、创业人员年轻;均为中小型企业。具有这种特征的企业往往存在设立初期高科技企业的常见问题,即个人绝对权力问题、重科研轻运营问题、重结果轻规范问题等。而通过挂牌这一历程和后续的持续监督,这些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品牌价值得到提升,创新能力得到增强,也具备了更强的责任感和自我约束意识。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缺少合适的抵质押物及规范的财务报表是其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关键。通过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规范的财务制度以及持续的信息披露机制,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从而对企业形成明显的增信效应。2011年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向“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了主动信用授信服务,截至12月初共有55家挂牌公司获得主动授信额度合计5.36亿元。

  创业企业需要高效、持续的融资,有时融资效率比成本还重要。通过挂牌以“一对多”的方式发现企业的价值,挂牌企业得到了投资机构和主办券商的关注,可以实现高效率、低成本、持续按需融资。截至2011年12月初,累计有32家挂牌企业完成或启动了38次定向增资,融资总额17.1亿元,其中有5家企业进行了多次定向增资。由于“新三板”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了有序的股份转让平台,吸引了一批创业投资机构、战略投资者及券商在中关村聚集。

  目前,“新三板”作为上市公司“孵化器”和“蓄水池”的作用已经显现。久其软件、北陆药业、世纪瑞尔、紫光华宇等已在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另有数十家企业符合创业板上市财务要求。中关村企业进行改制和到“新三板”挂牌的积极性逐步提高,截至2011年12月初,中关村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超过400家,正在改制及拟改制的企业有500多家,为推动新一批公司挂牌和已挂牌公司转板储备了丰富的后备企业资源。

  为统一监管下全国性场外市场探路

  不同于主板、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股票上市发行所采用的审核制,“新三板”挂牌实行备案制,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向中国证券业协会进行推荐,挂牌过程中主办券商享有主导权和判断权,挂牌流程时间短、效率高。

  为了降低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成本、提高披露效率,“新三板”遵循适度信息披露原则,强制披露要求低于上市公司。但为了提高挂牌公司的透明度,“新三板”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则也进行过一系列调整,除基本的年报披露规定外,挂牌公司还必须披露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中必须包括现金流量表,让投资者可以针对自己的投资目的或风险控制目标,有选择地搜集各种信息,做出正确的投资判断。

  “新三板”启动后不久,2006年10月,中科软和北京时代发布定向增资公告,标志着“新三板”融资大门正式打开。2009年年底,有关部门确定了定向增资原则:新老股东双赢、增资数额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确定、券商把关。

  根据相关规定,“新三板”由专业的券商控制整体风险。从企业挂牌之后到在更高层次的市场首次公开募股(IPO)期间,将由主办券商实施终身保荐,主办券商肩负着挂牌前的尽职调查、辅导企业高管,挂牌期间督导企业进行信息披露,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风险提示,同时代投资者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由于“新三板”业务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同时能为投行等业务提供项目储备,已经引起券商越来越多的重视。截至2011年12月初,共有58家券商获得主办券商资格,占国内证券公司的半数。

  在监管上,国家部委、资本市场主管机构、地方政府及交易所等几方组成了有效的监管体系。各机构还承担起更多的服务职能,其中中关村管委会对企业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和辅导,为企业挂牌提供资金支持,同时整合风险投资、技术创新、重大产业化项目、银行贷款等方面的政策资源,集中培育拟挂牌和已挂牌的企业,另外还为企业提供包括挂牌仪式在内的公共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挂牌企业网上集体业绩路演、组织银行对挂牌公司提供贷款融资等增值服务。

  上述一系列制度设计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更早、更便捷地获得了资本市场的服务,给投资者“掘金”资本市场创造了新渠道,保障主办券商等中介服务机构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为探索实行转板绿色通道等制度创新提供了可行的路径。

  在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过程中,也积累了相关部门协同监管及协同推动试点的工作经验。建立了非上市股份公司进行股份转让的监管制度安排和基本运行模式,市场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为探索建立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积累了经验。

  制度仍存进一步完善空间

  中关村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在总结组织实施中关村代办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过程中的经验时表示,始终贯彻“有效控制风险、逐步完善制度、稳妥扩大范围”的原则是试点平稳运行的关键,多方通力协作是顺利推动试点工作的组织保障,试点初期政府的大力引导是必要的推动手段。

  实践证明,“新三板”具有独特的投融资价值,符合创业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据了解,挂牌企业融资从股东大会做出决定到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直至最终融资到位的时间一般在3-4个月,远低于IPO的融资时间和成本。下一步在试点原则及试点推动方式上,应从以控制风险为主转向控制风险与提高效率并重,从初期以政府推动为主转向以市场机制推动为主,进一步提高企业、券商和投资者参与试点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各层次市场的转板制度;解决券商风险和收益不对称问题,大幅增加中小券商作为主办券商的数量;支持主办券商在中关村开展直接投资业务;探索实行做市商制度;开展挂牌企业并购及股权激励等方面的试点;适度扩大合格投资者队伍等。

  另外,尽管试点范围目前仅限于中关村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但在设计“新三板”具体的试点制度时是着眼于建立一个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中关村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主动加强与各地的沟通和交流,将中关村示范区和地方政府如何推动与做好试点工作的措施及经验毫无保留地介绍给拟参加试点的省市和高新区,发挥中关村示范区的辐射作用,为尽快将“新三板”试点扩大到有条件的其他高新区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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