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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昆明1月16日电(记者 伍晓阳)云南省民政厅发布消息说,去年云南省投入社会救助资金92.3亿元,用于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众,补助覆盖面有所扩大,补助标准继续提高。
据云南省民政厅介绍,去年7月起,云南分别按月人均15元、12元的标准提高全省城市、农村低保补助水平。目前云南有城市低保对象93万余人,月人均保障标准达25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177元;农村低保对象约403万人,年人均保障标准达1433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82元。
云南省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2万余人,集中供养率为13%,集中、分散供养月人均标准分别为253元、120元。去年,云南资助困难群众参加新农合、新农村和就医150万人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50万人次。
此外,去年云南还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发放了3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