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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16日电(记者朱立毅)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16日通报了烟花爆竹和室内加热器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在被抽查的418个批次的产品中,共有10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李元平当天在质检总局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说,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春节热销的烟花爆竹和涉及人身安全的室内加热器2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12个省份304家企业生产的418批次产品,其中312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规定、10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其中,烟花爆竹共抽查了9个省份204家企业生产的318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63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引火线、发射筒壁厚、燃放性能等。另有2家企业违法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分别是内蒙古敖汉旗安泰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蒲城县虹桥花炮有限公司。
其中,室内加热器共抽查了6个省份10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26家企业生产的2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接地措施、发热、结构、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输入功率等。
李元平指出,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违法拒检企业依法进行处理。以上抽查结果中涉及的具体情况,公众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
他还介绍说,去年国家质检总局继续加大国家监督抽查力度,共抽查了全国1.9万家企业生产的2.1万批次产品,产品范围涉及食品、消费品、建材、农资等156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