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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经》报道 2011年12月20日,厦门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舟山市原市委书记、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事因张家盟任职舟山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绿城集团)董事长宋卫平、舟基集团董事长黄善年、浙江金湖集团控制人何春雷等5人在企业经营、项目用地、房地产开发和案件处理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735万元。
判决书显示,2002年,绿城集团在张家盟的引荐下进入舟山市房地产行业。绿城集团旗下的舟山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临城新区投资建设了用地150亩的五星级酒店,并捆绑开发300余亩桂花城小区项目,在此过程中张家盟在用地和底价方面给予过支持。同时,在张家盟的“帮助”之下,绿城解决了桂花城项目的土地审批问题。同年12月,舟山市政府以退还桂花城项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名义,退给舟山绿城1568万元。
此外,2007年时,舟山绿城被查出漏缴税四五百万元。经过张家盟的关照,此事最终以绿城补交数十万元了结。
宋卫平证言,为感谢张家盟对舟山绿城项目支持和帮助,他以5100余元/平米的价格,将时价超过1万元/平米的面积达203平方米的一套杭州春江花月项目的商品房卖给张家盟。纪检部门出具的价格鉴定显示,认定张家盟以明显低于市场购房价的方式收受宋卫平行贿款117.5万元。
而与当地富商巨贾利益往来背后不为人所知的是,张氏案发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为前“内地首富”黄光裕。以黄光裕案为导火索,时任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被查,牵出舟山商人虞松波,随后“舟山首富”黄善年亦被带走调查,张家盟应声落马。(来源: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