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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农村贫困人口的政策扶持,财政支持农村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逐步形成了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有力促进了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改善。2011年中央财政综合扶贫投入约2272亿元,比2010年增长40.4%。
大幅增加扶贫投入
据初步统计和测算,2011年中央财政使贫困农民直接受益的综合扶贫投入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支持贫困地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包括提高低保标准、补助危房改造,按照户均6000元的标准,对试点地区265万户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给予补助。同时,安排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补助资金。
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业生产和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强农惠农补贴,改善了农村贫困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条件,并继续支持生态保护与建设,增强了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的后劲。
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教育、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主要是安排使贫困农民直接受益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等。
此外,中央财政资金还在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彩票公益金政策、支持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发展、保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快速增长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财政在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时,充分考虑财力缺口因素,对贫困地区,特别是高海拔高寒地区、中西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支持力度都远远大于其他地区。在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等相关专项转移支付时,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
据初步测算,2011年59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年一般预算支出7000亿元左右,来自上级补助(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及税收返还5600多亿元,占80%左右,其中仅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即达45%;纳入14个连片特困地区的680个县,全年一般预算支出6900亿元左右,来自上级补助及税收返还5900多亿元,占85%左右,其中仅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即达50%左右。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各级财政还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等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金投入贫困地区;同时,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监管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努力确保扶贫资金都能产生应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