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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新标准确定 乘用车最少需缴18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8日 09: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西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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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记者从山西省地税局了解到,在去年12月下旬《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公布后,山西也于近日确定了新的车船税标准(详见图表)。

  对公共交通车船免征车船税;对于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

  此次新规从本月1日起开始实施,纳税期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可以在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的同时交纳车船税,也可以在购买交强险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核定载客人数9人(包括9人)以下的乘用车,计税标准总共分为七档

  排量在1.0升(含)以下的年基准税额为180元排量在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00元排量在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60元排量为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720元排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1800元排量为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000元排量为4.0升以上的年基准税额为4500元

  除乘用车外,核定载客人数在9人以上的商用客车(包括电车)计税标准

  【中型客车】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年基准税额为每辆720元;

  【大型客车】

  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年基准税额为900元。

  作者: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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