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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满足基本居住需求成为本市住房公积金主要使用方向,在全部贷款职工家庭中,购买首套房的家庭占到83.4%,占贷款需求的主导地位。其中,购买商品房的职工家庭占到48.9%,购买私产房的职工家庭占到30.8%,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占到20.3%。
去年,缴存职工全年提取111.9亿元用于购建修房、偿还住房贷款等住房消费,占全年提取总金额的78.9%,有效缓解了群众生活压力。
同时,本市公积金项目贷款支持建设6048套公租房。截至2011年年底,共向本市秋丽家园、秋怡家园、天欣花园、民盛园和满江东道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发放公积金项目贷款16亿元,前四个项目在全国率先建成,3711户低收入家庭喜迁新居,入住率达91%。
2012年,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将继续坚持公益性、保障性的本质属性,努力提高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同时,通过减少要件,优化贷款审批环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提升整体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