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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1月18日电(记者 孔博)记者在18日召开的广东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了解到,广东今年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开展巡视专员制度、建立省市两级预防腐败机构等探索。
据广东省纪委介绍,2011年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大力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保、食品安全、“三公”经费等问题。深入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89起,涉及金额814.2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7人;将“三公”经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督,全省党政机关因公出国人次同比减少13.4%,新购公务用车费用减少10.6%,公务接待费用同比减少2.1%;发现、纠正和处理“小金库”144个,金额6349.72万元。
据广东省纪委介绍,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4630件,其中厅级干部35件38人、县(处)级干部228件236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76亿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136件,涉案金额6.85亿元。与此同时,去年广东6万多名领导干部按照规定报告了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
广东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说,2012年广东将深入推进具有广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模式。
据广东省纪委介绍,广东将继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从严惩处腐败分子,同时要更加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统一,注重做到三个区分,即要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