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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展”将成历史 “平安银行”取而代之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0日 11: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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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发展A公布吸收合并平安银行方案 今日复牌

  昨日晚间,深发展和中国平安同时公告,深发展董事会审议通过深发展吸收合并平安银行方案并同意两行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完成吸收合并后,平安银行将予以注销,深圳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将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发展A股票今日复牌。根据方案,深发展因本次吸收合并就每一平安银行股份应支付给少数股东(有效选择股票合并对价的少数股东和平安银行异议股东除外)的对价为人民币3.37元。此外,少数股东有权在股票合并对价申报期内选择股票合并对价,即要求按照如下公式计算的比例将其持有的平安银行股份交换为自二级市场购入的深发展股票(交换股份”)。交换股份的数量=股票合并对价申报股东持有的平安银行股份数量×每股最终定价/深发展每股价格(即人民币15.45元/股)。

  同时,为保护深发展股东的利益,深发展将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向符合条件的深发展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拟行使收购请求权的深发展异议股东,可就其有效申报的每一股深发展股份,在收购请求权实施日,获得由深发展或深发展指定的第三方支付的按照深发展每股价格确定并公告的现金对价,具体价格为人民币15.45元/股。

  深发展董事会通过议案,同意在平安银行因本次吸收合并注销后,公司的中文名称由“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平安银行应被并入深发展,平安银行注销,不再作为法人主体独立存在;深发展应为合并后存续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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