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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12年1月19日,据华尔街日报报道,伊士曼-美国柯达公司正式依据美国《破产法》第十一章提出破产保护申请。柯达公司,创立于1880年,是世界最大的影像产品及相关服务生产和供应商。消息一出引发热议,不少人为柯达走到这一步感到遗憾,但是破产保护并不意味着柯达已经走入历史博物馆。
美国《破产法》管辖着公司如何停止经营或如何走出债务深渊的行为,当一个公司临近山穷水尽之境地时,可以援引《破产法》第十一章来“重组”业务,争取再度赢利。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经债权人通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在美国,如果一旦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它的债权人暂时就不能去追究这个企业的债权,企业就能够有个喘息的时间。
2009年6月1日,美国通用汽车正式向纽约当地破产法庭递交破产保护申请,成为美国汽车历史上最大的一次破产保护申请,7月10日通用汽车公司在签署完出售资产的文件后,于当地时间10日上午宣布已经脱离破产保护,新的通用公司因而诞生。其中美国政府对通用进行近500亿美元贷款援助。
目前,对柯达来说筹钱支撑下去是当务之急。除了历经百年的品牌价值之外,最值钱的就是攒了130年的1万多项技术专利。去年8月,柯达就开始四处兜售数字图像专利组合1100项,从而将这部分知识产权转化为现金,破产不等于彻底消失,事实上破产有时是重组手段,能够免去债务,妥善处理员工去留和薪酬问题。
伊士曼柯达公司持有专利的价值或许比其业务本身的价值高出五倍,随着手机厂商竞相争夺相关发明的专利,这家已有131年历史的照相机公司可能成为收购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