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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伶雅)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对我市流通环节腌腊制品和取暖器开展了质量监测。主要对金牛区、锦江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等地的超市销售的腌腊制品类食品和锦江、新都、郫县、金牛等地超市及专业市场等经营场所销售的取暖器进行了抽检。其中,所抽检的50个批次腌腊制品全部合格;所抽检的取暖器中发现8个批次不合格,被工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整改有关问题。
据悉,本次监测主要针对腌腊制品类食品的无机砷、铅、总汞、苯甲酸、山梨酸、亚硝酸盐残留量、盐酸克伦特罗等项目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本次监测共抽检50个批次的腌腊制品样品,结果显示,所检项目全部合格。
而取暖器的质量监测主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接地措施、非正常工作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部分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稳定性和机械危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责令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