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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经营者应对即将过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7日 09: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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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这是记者日前从工商总局了解到的。

  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对于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至关重要。为此,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把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依法监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重要任务。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切实把好食品的进货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质量安全情况,切实把好食品的销售关;监督食品经营者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切实把好食品的退市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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