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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28日电(记者李亚红)北京市卫生局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工作的通知》1月28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中央厨房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加工配送酸奶和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北京市卫生局表示,北京中央厨房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加工配送下列三类高风险食品:冷加工制作的即食食品、生食水产品和乳及乳制品(以乳制品为原料加工的冷冻饮品除外)。冷加工制作的即食食品,指在中央厨房完成切配、装盘、调制等工序,送到连锁门店后不需进行任何工序可直接入口的食品;生食水产品,指送到连锁门店后不需热加工的水产品,如生吃的虹鳟鱼等;乳及乳制品,指在中央厨房使用乳为原料加工的乳及乳制品,如消毒乳、酸奶等。
《关于加强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工作的通知》中所指的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备设施,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本餐饮连锁企业所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单位。北京中央厨房餐饮服务提供者已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需按新要求重新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标注类别为中央厨房,备注为热加工餐饮即食食品、餐饮半成品(热加工、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