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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凌晨,世界贸易组织(WTO)周一做出裁决,称中国不公平地限制了广泛用于钢铁,铝和化工产业的九种原材料的出口,使国内制造商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欢迎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在几个重要问题上支持中方的上诉请求,纠正了专家组此前的部分裁决,包括裁定起诉方专家组请求违反《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有关规定,即专家组关于配额分配管理、出口许可证、出口最低限价、配额招标的裁决整体无效;裁定专家组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20条的解读错误等。同时,对于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维持专家组关于GATT第20条不能适用于出口关税抗辩等部分裁决,中方感到遗憾。”
美国,欧洲和墨西哥之前指称中国限制了九种广泛用于钢铁,铝和化工产业的原材料的出口,通过提高出口关税,制定出口限额以及严格的出口许可证获取条件等方式造成这九种原材料的出口价格提高,使中国国内的制造商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WTO上诉专家小组并没有维持初步裁定的所有内容,推翻了关于中国出口许可、最低出口价格要求、出口配额和费用管理等方面的裁定,但维持了初步裁定的核心内容,即中国对多种工业原材实施出口税和配额违背了WTO规则,并驳回了中国基于环境保护或供应短缺就初步裁定提出的上诉请求。
世界贸易组织表示,“中国必须马上降低出口关税,并解除出口限额,以符合其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义务。
新的裁决将会影响到中国的铝土矿,焦炭,萤石,镁,锰,碳化硅,金属硅,黄磷和锌的出口形势。
美国贸易官员对此裁决表示,对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诉讼的裁定可能将为如何针对中国限制稀土出口采取行动提供帮助。
中国方面辩称,出于保护环境和可用尽自然资源的需要,中国政府近年来加强并不断完善对部分资源类产品,特别是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产品的管理。中方认为,世贸组织规则既强调贸易自由,也允许成员采取必要手段实现保护资源、环境的政策目标。中方将认真评估世贸组织裁决,并根据世贸规则对资源类产品实施科学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据悉,本次裁决源于三年前, 2009年的6月23日,美国、欧盟正式在WTO框架内向中国提出了贸易争端请求,说中国对铝土、焦炭、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黄磷和锌种九种原材料采取出口配额、出口关税以及价格和数量控制,违反了中国2001年加入WTO时的承诺,造成世界其他国家在钢材、铝材及其他化学制品的生产和出口中处于劣势地位。随后墨西哥也以类似的理由提出了的贸易争端请求。
此后,按照相关程序,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墨西哥三方分别于2009年7月份和9月份就原材料出口问题举行了两轮建设性磋商。但鉴于通过磋商未能找到共同满意的解决方案,世界贸易组织于2009年年底决定设立一个专家组,就美国、欧盟和墨西哥三方指控中国限制原材料出口一案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WTO于2007年7月做出裁决,称中国不公平地限制了九种原材料的出口,为国内制造商提供保护。
WTO对这一诉讼案的裁定受到各方密切关注,美国和其他国家将据此决定如何向中国施加更大压力,敦促中国放松对稀土出口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