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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车费一月六万八 车主告首发集团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1日 11: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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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一家运输公司的大货车因被认定超宽,被首发集团路巡人员拦下,20多天后被要求交6.8万余元看车费。昨天记者获悉,运输公司认为这一收费不合理,将首发集团及其安畅分公司诉至丰台法院。

  这家运输公司起诉称,去年11月11日晚,该公司承运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货车行驶在本市六环至八达岭路段时,被首发集团安畅分公司一辆标有“路产巡视”的车辆拦截并扣留,并要求按照每天4500元的标准支付看护费用。截至去年12月3日车辆挪到一家正规停车场时,该项看护费已高达6.8万余元。为避免更大损失,原告被迫于去年12月9日与被告达成《协议书》,交纳了前期5000元的看护费。

  运输公司认为,依据《公路法》相关规定,首发集团并非公路执法单位,其未经原告同意强制提供服务,收取没有定价依据的巨额看护费并不合理,首发集团及安畅分公司应当承担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故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双方于去年12月9日签署的《协议书》,由两被告返还5000元,并支付因扣留车辆造成的货物违约金、停车费等损失共计4.5万余元。

  首发集团相关负责人称,超限运输是危及道路桥梁安全畅通的重大隐患,首发集团有权力依法治理,公司提供的服务在某种意义上具有强制性。因上级相关文件并未明确规定收费标准,故“看车费”收费标准由首发集团自行制定。因此次事件中的被扣车辆较大、停放时间较长,公司加派较多人员看护,才产生几万余元的“看车费”。首发集团也希望有关部门制定出台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收费标准,以使收费工作有法可依。

  丰台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记者 王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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