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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高山诈骗案同犯李东哲自首 或牵出"漏网之鱼"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1日 13: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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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3月2日,李东哲在温哥华接受加拿大移民当局的拘留聆讯。图/中新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潜逃加拿大7年之久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李东哲已回国投案自首。这起导致中行巨额资金失窃的案件或将水落石出,并且不排除会有更多当年从案中逃脱的人士落入法网。

  案发曾轰动一时

  据悉,李东哲所涉及案件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最大的金融诈骗案——中国银行高山诈骗案。2000年至2004年间,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伙同其小学同学北京世纪绿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哲,以高息的诱饵吸引众多单位存款;之后,将巨资分期提现,通过沈阳西塔的地下钱庄把钱转移到国外。

  2005年1月该案暴露后,警方统计涉嫌诈骗总计金额近10亿元人民币,李东哲及相关涉案人员于2004年12月潜逃境外,其中的数亿元已被该案主要嫌疑人高山、李东哲等人转移至海外,当年曾轰动一时。

  作案方法简单

  据媒体当时的报道,李东哲是中行“高山案”的主要幕后指使人,他通过与原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原东北高速董事长张晓光等人的私人关系,使用不法手段,促使张晓光将东北高速的款项存于河松街支行处,随后,通过高山将相关存款转出挪作他用。

  事实上,李东哲挪用款项的方法很简单,即由“自己人”负责的企业将资金存入“自己人”负责的银行,并保证一定时期内不动用,然后通过银行的“自己人”挪用该款。

  但这种不法行为在2005年1月初才暴露,2005年1月4日,东北高速财务人员陪同吉林高法执行人员来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扣划1.5亿元执行款,该行工作人员发现东北高速的2.93亿元存款消失,由此引爆“中行高山案”。

  引发加强防线管控

  在“高山案”之后,各家商业银行均加强了对于操作风险的管控,比如中行就在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管理上布有三道防线:其各级机构、业务经营部门及员工是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总部(操作风险)与业务管理部门是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稽核部门是第三道防线。

  由于在高山案中发生大额资金丢失的有多家企业,媒体预计随着李东哲的投案,也许会有之前逃脱的人士落入法网。据知情人向财新网介绍,之前就有一些企业自知资金来源不干净,因此迟迟不愿前往银行对账。警方也因重要嫌疑人未能归案,导致一些侦查线索无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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