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据悉,发生镉污染事件的龙江河,位于珠江水系西江左岸重要支流柳江的上游,柳江进入到下游后会与多条流量很大的江河交汇,进入广东省。倘若污染团进入广东水域,这起污染事件,将会演变成一起重大的跨流域污染事件。
尽管广东正在密切关注此事,每天在两省区西江交界断面进行监测,目前尚未发现异常,但这起震惊全国的公共事件,显然给跨流域污染治理敲响了警钟。笔者以为,要想真正架构起跨流域防污、治污的常态机制,欧洲莱茵河的跨流域治理模式,无疑是国内应当复制学习的模板。
众所周知,莱茵河流经瑞士、德国、法国、荷兰等9个欧洲国家,是沿途好几个国家的饮用水源。曾经一度因为水污染,被称为“欧洲下水道”、“欧洲公共厕所”,但后来却成为最为人称道的河道治污样板。个中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还在于其制度设计理念。对莱茵河经典的治污版本,有很多国家和地区都争先恐后地想复制照搬,但至今为止,还没有一条类似河流效仿成功,究其根源,是根本没有学到莱茵河的三条治理经验:
第一,制定了畅通无阻的跨流域协调机制。莱茵河流域的9个国家,制定了一个莱茵河日常养护“国际公约”,并成立了由12人组成的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委员会主席由成员国的相关责任人轮流担任。之所以要形成由12人构成的跨流域协调机制,原因有二:一是能达成共识。流经国都对污染认识明确,普遍认为整个流域是一个生态整体,区域内所有的个体休戚与共;二是管理上注重效率。保护莱茵河国际委员会磋商防污重大问题的部长级会议,每年都开,而讨论具体治理措施的各个执行部门的会议每周必须开一次,工作效率非常高。
第二,充满智慧的制度化设计。据悉,莱茵河流域现有通报检测站点数十个,设立的注册通报员上百人。这些设立在沿河自来水公司、矿泉水公司、食品加工厂等“用水敏感企业”的通报员,随时密切监测莱茵河水质的变化情况。这批常年活动在水质监测第一线的“报警员”,发现水质稍不符合规格,就会立即报告相关监测部门,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第三,让流域下游国家唱主角。按照制度设计,尽管委员会主席按照规定期限轮转,但委员会的秘书长却总是荷兰人。因为荷兰是莱茵河最下游流经的国家,在河水污染的问题上,荷兰最具有发言权,而且,荷兰由于受到污染危害可能性最大,所以,对于治理莱茵河的决心和责任心最为强烈。
实际上,我国陷于跨地区污染困境的河流不在少数,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和淮河等多数河流,大都存在跨省、跨地区、跨流域的转嫁污染问题。虽然在这些流域内,国家及各地方政府不仅发红头文件,制定很多制度政策,而且投入巨额财政资金,但是治理效果并不理想。
莱茵河的治理经验告诉我们,治理江河污染,靠的不仅是文件以及资金,更为重要的是,应解决缺乏畅通无阻的跨流域协调机制、充满智慧的制度化设计以及让流域下游地区充当主角的政策等问题。可以预见的是,如果有一天,莱茵河的治理精髓,能复制到我国包括龙江在内的河流污染治理当中,那么,不仅是龙江,长江、黄河、松花江和淮河等国内多数河流,都会打造成中国版的莱茵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