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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至2008年间,ST德棉多次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严厉处罚,由此蒙受损失的全国多名投资者集体维权,并起诉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中院在2011年10月驳回原告之一莫女士1100多万元的索赔请求,理由是德棉股价下跌系因股市系统风险所致,与该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无必然因果关系。
面对这样的一审结果,莫女士及其辩护律师刘国华都没有打算放弃,马上提出了上诉请求。此案二审将于2012年2月9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昨日刘国华律师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二审我们有信心,就算是再次失败,就算是申诉,也要一直打下去。”
虚幻的“股市系统风险”
此案一审被驳回索赔请求,法院的主要理由是:股市系统存在风险造成ST德棉公司股价下跌,而非该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对此,刘国华律师表示很无奈。“法院给出的理由很多,2008年适逢四川地震、金融海啸,还有人民币升值、公司业绩不好等等。法院把这些因素都考虑在内了,再加上股票的系统风险,是造成股价下跌的原因,但是和接二连三的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却没有必然关系。这样的逻辑,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刘国华律师认为,大盘的涨跌有其自身的规律,但是有个股才有指数,不能本末倒置,将公司股票的涨跌推给错综复杂、无法量化的系统风险,这是把因果关系颠倒过来了。
法制观念正在倒退?
虚假陈述索赔案件是司法解释齐全、审判案例最多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在此类案件的审判历史上,投资者曾经有许多索赔成功的“光辉战绩”,人数上千、索赔总额过亿的案件都曾经顺利执行。然而回首2011年,虚假陈述索赔案例却似乎在走下坡路,立案率、胜诉率都不尽如人意。“海南华闻传媒虚假陈述索赔案件,起诉的投资者有八百多人,起诉金额有一亿多,被法院全部驳回起诉。法制观念,似乎在倒退。”一位业内人士忧心忡忡的表示。
刘国华律师也告诉记者,根据他多年来的办案经验,虚假陈述索赔案一般在一审的时候就会调解成功,以前的案子90%是在一审时和解结案的。但是ST德棉的案子,法院却未主持调解,直接下达了判决书。
股市赔偿:路漫漫其修远
“不管是不是真的产生倒退,大的趋势是无法改变的。事物肯定是会向前发展,向好的方向发展。”刘国华律师表示,“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的成立表明了高层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决心和行动,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也不断加大,这些都是值得欣慰和乐观的信息。但是这些对股民来说,都还不够实在,只有获得赔偿,才是根本。股民获得赔偿,最终还是要通过法院,所以保护局成立再多,违法公司查处再多,罚款也是入了国库,而非受损股民的口袋,这对投资者的实际意义并不大。”
刘国华律师表示,目前其手上还有其他投资者状告ST德棉的案件,尚未一审宣判。《投资快报》将会持续跟踪报道,也呼吁和期待,中国股市赔偿真正走进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