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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昌2月1日电(记者 甘泉)今年起,江西国有破产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可获政府补助。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日前江西省已预拨财政资金2.76亿元,用于补助2012年这些企业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据介绍,除已关闭破产改制的国有企业职工外,困难企业人员还包括:连续停产停业1年以上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和城镇大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以及有少量生产经营活动,职工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国有农林水企事业单位、农垦企业的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
江西省财政厅负责人表示,江西人保、财政部门将严格审查企业和人员参保补助条件,确保申报资料随时有据可查,申报人数、参保人数、享受待遇人数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