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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证监会正在研究并购重组“分道制”审核制度。此前,《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已于2011年9月1日实施,该决定提高了借壳门槛,使之接近IPO标准。一系列措施表明,并购重组监管改革正走向持续和深化。
我国企业并购重组决策审批环节长、管制多,制约了并购重组更有效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如何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市场效率,有效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促进并购重组,更好服务于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如何健全完善监管工作,规范并购重组活动,更好适应市场客观需求,已成为监管层目前面临的两个现实课题。
利用并购重组进行内幕交易已经威胁到资本市场监管的公信力。去年12月,证监会首次解聘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并发起打击内幕交易风暴,多名参与内幕交易的人员受到处罚。监管层打击不正当交易的决心可见一斑。
同时,监管层也在放眼长远,着手进行制度建设,引导并购主体企业走上规范运作道路。“分道制”审核制度正力求从制度建设上进行突破。
“分道制”审核酝酿多年,其主旨是“奖优限劣”,类似券商的“分类管理”。也即对上市公司的诚信状况、中介机构的资质和水平、产业政策以及交易类型进行分类,设定标准。一旦出现并购重组法定审核事项,即可根据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记录、行业自律组织对财务顾问的专业评价结果以及国家公布的产业政策等客观可辨的既有元素,综合生成分类结果,同时把项目的审核分为豁免、快速、常规和审慎四类,自动“对号入座”,区别对待。
“分道制”实施的结果是“好”公司能够得到审核豁免权,而“坏”公司的并购重组的审核将会受到限制。“分道制”意图借此促使实施并购重组的上市公司能够主动向好,让其操作更规范,信息更透明。庄心一表示,这种制度的示范效应将有利于激励更多的上市企业更加诚信、公开、透明,也能鼓励中介机构更加尽职,提升业务水平,把好项目质量关。
此种管理办法在券商治理中已取得较好成果,但业内人士也指出,“分道制”是个好想法,但实施起来有相当难度。
比如,上市公司监管档案与诚信记录是否真实、公正?哪些监管指标可以反映上市公司的规范性和诚信度,从而纳入“分道制”标准?此外,这会不会导致新的权力寻租空间产生?对种种疑问,庄心一也表示,“分道制”实施是个系统工程,需要多个环节和部门有效协调。
尽管存在有待完善的环节,但在现行监管制度难以为继的时候,需要新的变化出现,并购重组监管改革的持续和深化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