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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开审交警被打断鼻梁案:呼吁对民警支持理解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2日 12: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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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开审交警被打断鼻梁案:警方呼吁公众对民警执法支持理解

  新华网昆明2月2日电(记者王研)昆明市盘龙区法院1月31日开庭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叶某某因对交警处罚自己违章停车不满,竟将交警殴打成轻伤。法律界人士分析此案时认为,在警察严格文明执法的前提下,公众也应给予理解和支持。

  2011年9月22日10时许,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六中队民警沈云波在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延长线星耀大厦门前处理一违章停车时,车主叶某某阻碍交警执行公务,并使用暴力将交警沈云波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经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侦查终结,以叶某某故意阻碍交警沈云波正常执行公务,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移送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记者从庭审中获悉,叶某某1983年出生,高中文化,在保险公司工作,系昆明市宜良县人,事发当天他将车停在了非机动车道上。庭审中叶某某称自己当天先向交警请求“原谅一次”,但交警说要罚款,还要扣行车证和驾驶证。自己就急了,想去交警口袋里拿回驾照和行车证,此后“交警先打了我一拳”,自己才还手的。但相关证据表明,叶某某9月22日12时许作身体检查时,体表无外伤,上有叶某某的签字;交警沈云波被打后鼻梁粉碎性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等。证人证言还表明,在叶某某抢夺驾驶证的过程中,交警没有打人,是将对方推开了。

  昆明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认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不仅是对民警自身的保护,更是树立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因此,31日警方特别邀请了多家新闻媒体旁听该案件,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呼吁:支持理解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执法行为。

  案件将择日宣判。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分析此案时认为,就在刚刚过去的春节中,6名到腾冲县游玩的昆明游客对出警的110民警进行殴打,其中5人被刑拘。法律法规规定了民警执法的相关程序,体现了安全原则,此外,根据刑法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执法机关具有证明自己正当执法的义务,在执法活动中,应当通过规范执法程序等措施,同时尽可能地保留执法过程的证据。在警察严格文明执法的前提下,社会公众也应当给予足够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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