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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陶瓷重组内幕交易案判决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3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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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日从江苏省高级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原总会计师杜兰库因犯内幕交易罪,已于2011年12月19日被无锡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25万元。其妻刘乃华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25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2009年2、3月间,杜兰库参与了上市公司江苏高淳陶瓷的并购、重组项目的审核工作,获取了相关内幕信息。后杜兰库将上述信息告知其妻刘乃华,双方遂合谋调集资金购买高淳陶瓷股票。两人分别通过个人账户及所控制的他人账户买入大量高淳陶瓷股票,后均在高淳陶瓷股票复牌后卖出,非法获利421万余元。刘乃华还将这一内幕信息告知多名亲属并帮他们非法获利1200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杜兰库参与重组高淳陶瓷公司资产事项,因履行工作职责获取了内幕信息,系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刘乃华从杜兰库处获悉内幕信息,系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两人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刘乃华还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杜兰库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罪,刘乃华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两人在内幕交易犯罪中系共同犯罪,杜兰库系主犯,刘乃华系从犯,两人的犯罪行为均属情节特别严重。案发后两人均已退缴全部赃款,法院依法对杜兰库酌情从轻处罚,对刘乃华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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