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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顾问:临期食品标准亟需明确界定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6日 14:3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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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切实把好食品的退市关。

  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也称为临期食品,由于各食品保质期长短不同,因此各临期食品的时间概念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保质期较长的包装食品距离过期时间两个月就成为临期食品,而保质期较短的食品如熟食等则在保质期前一小时才成为临期食品。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国家未对临期食品的定义和标准作出明确的界定,因此,目前包括超市等在内的终端销售场所对临期食品的时间范畴、处置措施均不统一,这也给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周思然指出,针对大量的尤其是保质期较短的临期食品,终端销售场所普遍采取促销措施,具体包括:搭售促销、特价促销、打折促销等,其中,将临期食品与新生产的食品绑在一起搭售促销是最常使用的一种方法,它不仅成功解决了临期食品销售问题,增加了利益,同时也避免了产品遭遇过期退回生产厂家的命运,降低了物流等成本。不过这一方法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为解决临期食品问题,自2011年开始,北京市已经在家乐福、卜蜂莲花、物美等全市130多家大中型商场、超市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专门出售快到保质期的食品。周思然认为,销售专区的设置一方面促使超市对临期食品进行统一标示和销售,有利于临期食品的统一管理和运营,另一方面也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提醒消费者尽快食用。

  目前,销售专区的设置仅在部分城市部分超市实现,并未进行大范围的实施,大部分销售终端并未对临期食品作统一的安排,甚至不乏一些商超、经销商等篡改保质期、回流过期食品等现象。与此同时,虽然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对临期食品作出醒目提示,但一些终端场所并未真正执行,不免会有一些消费者上当受骗,买回食品放置一段时间后才发现已过保质期。

  周思然认为,要规范临期食品市场,首先,国家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清楚地界定临期食品的定义和标准,并做细分化规定,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目的;其次,大力推广“临期食品销售专区”的设立,降低超市成本;第三,消费者应保持理性,不因食品临近保质期放弃购买,而应该结合自己的情况购买产品。(中投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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