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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监局近期下发《关于推进上海地区银团贷款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要求银行对融资额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非房地产大型项目、以及融资额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房地产项目、单一企业或单一项目融资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净额的10%,或单一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超过贷款行资本净额15%的融资项目应采用银团贷款方式;并鼓励银行对融资额超过10亿元的非房地产项目融资、大型集团客户超过20亿元的融资、单一客户超过10亿元的大额流动资金融资更多开展银团合作。
《指导意见》同时要求上海银行业同业公会尽快修订《银团贷款合作公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对信息平台交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等提出明确的同业约束要求,为构建银团交易市场打好基础。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2011年底,上海银行业机构银团贷款本外币余额合计达到3732.8亿元,比2010年底增加781.3亿元,同比增长26.5%,上海银团贷款余额已占贷款总余额的10%,这是在近年来上海银团贷款规模持续攀升基础上取得的又一历史性突破,也是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促转型、调结构”的成效体现。2011年,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银团贷款签约114笔,银团签约金额本外币合计达到1178.2亿元,重点支持了上海市区两级的大型居住社区土地储备、共有产权房以及公租房建设等保障性民生工程、道路交通等市政重点项目、迪士尼商业项目以及部分节能减排工程的信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