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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周五发债300亿 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8日 08: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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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民生银行(600016)公告称,将于本周五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至多300亿元人民币固息金融债,期限五年,募集资金将专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昨天民生银行的公告显示该期债为民生银行2012年第一期金融债券,发行期限为2月10日~2月14日,采取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度计息,不计复利,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确定。

  该期债清偿顺序等同于商业银行一般负债,先于商业银行长期次级债务、混合资本债券以及股权资本的无担保金融债券。

  昨日,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次民生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募集的资金将100%投入到小微企业中。

  据悉,为了鼓励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银监会于去年5月份印发了被称作“银十条”的《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内容涉及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金融服务机构准入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等多个方面。其中,“银十条”第七条要求,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企业贷款的金融债。

  随后,不少银行纷纷发布公告称将申请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据了解,2011年11月,民生、兴业、浦发接到银监会关于各自500亿元、300亿元、300亿元的小微专项金融债发行申请的批准,成为第一批获得银监会批准发行小微金融债的三家银行。2011年12月19日,民生、兴业同时接到人民银行关于小微金融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获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小银行发行小微金融债的积极性较高。据悉,国务院常务会议曾明确,“对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存贷比时可不纳入考核范围”,并且“允许商业银行将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计算风险权重,降低资本占用”。对此,有业内人士称,在存贷比考核严厉的境况下,这对各家银行而言,无疑具有相当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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