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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卫生部在其网站上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将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加快我国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到2015年,基本完成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解决现行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
该征求意见稿指出,近年来,我国基本建立了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核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后,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加快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制定公布了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顺利实施,深入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其中,已新制定公布了包括乳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农药残留限量以及部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等1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尽管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力度逐步加大,但该意见稿也指出,受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和食品标准研制条件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清理完善,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标准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标准宣传培训和贯彻执行有待加强。
该意见稿提出了“十二五”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主要任务,包括有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合理设置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配套食品检验方法标准、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等。
其中,对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被列为第一项任务。因为在《食品安全法》公布前,各部门依职责分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标准总体数量多,但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标准间的衔接协调程度不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标准的执行,给食品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不少困扰。《食品安全法》施行后,已重点对粮食、植物油、肉制品、乳与乳制品、酒类、调味品、饮料等食品标准进行了清理整合,废止和调整了一批标准和指标,稳妥处理现行食品标准间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目前,我国现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近1900项,地方标准1200余项,行业标准3100余项,仍需进行清理整合。
根据该意见稿,规划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对现行1900项食品国家标准和30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根据标准清理结果,提出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整合和废止相关标准或技术指标的清理意见;根据标准清理结果,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标准的整合和废止工作。
为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该意见稿也同时明确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建立多部委参加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协商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各项工作;落实各部门和行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的责任;加大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设的投入,国家财政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经费的支持力度;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人才队伍建设;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