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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随迁子女将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8日 18: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经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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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综合报道】继教育部公布2012年工作要点后,教育部基础一司2月7日也公布了该司2012年重点工作。其中,一大重点是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根据教育部部门职能划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承担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在2012年重点工作中,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提出,2012年要努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工作重点内容还包括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推动将随迁子女纳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简化入学手续,支持规范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发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帮助他们融入城市生活。

  今年还将推动实行农村留守儿童的普查登记制度和教职工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建立家长、学校、社会联络机制,尽力满足农村留守儿童上寄宿制学校的需求,保障不能寄宿的农村留守儿童就近上学。

  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上,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中小学生每月至少有一天到校外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每天有1小时体育锻炼。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就近入学的规定,按照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

  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有效政策,大力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把分设的小学和初中学校对应起来,让小学生直升入对口初中,逐步实现属于义务教育的初中与非义务教育的高中分离,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

  此外,还将加强监管,坚决查处择校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禁止捐资助学与招生挂钩。禁止公办学校举办以各种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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