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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安部A级逃犯 借了30万元现金跑路 其余款项不明
随身携带29万现金的刘维宁在金华落网。CFP供图
2月7日下午,一名公安部A级逃犯在浙江金华落网,逃犯刘维宁系原山东省烟台市烟台银行胜利路支行行长,其利用职位分276次挪用资金4.36亿元后潜逃,目前刘已于8日上午由山东省烟台市当地公安部门从浙江带回山东,进入案件审理阶段。
2月7日网上出现了名为“烟台银行爆惊天大案”的网帖,帖子中说道:2月1日,烟台银行胜利路支行行长刘维宁带着存在该支行的4亿多元银行承兑汇票潜逃。目前,公安正在追捕中。其中大部分已提前套现,款项去向不明。现国家银监会、人民银行、公安部都进驻该行追查。
当日17时32分,微博认证身份为浙江金华民警的王于京发布一条消息称:今天,金华警方成功抓获公安部A级逃犯刘维宁。刘维宁是烟台某银行支行行长,去年4月至今年1月,他分多次将该行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取走,涉案金额约4.36亿余元。
有民警证实公安部之前就在全力抓捕该逃犯,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副部长刘金国等多次作出过指示。
刚接到通报逃犯就撞上来了
经了解,逃犯刘维宁系7日下午被金华市公安局出租车管理大队抓获。据该大队负责人施超前介绍,当日14时50分,执勤人员在金华市火车西站对一辆出租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出租车上有一名男子单独坐在后排,该男子拒绝出示身份证。当执勤人员询问其去向时,该名男子一时说绍兴,一时说杭州,不断变换目的地,引起执勤人员的怀疑。
检查发现,该男子竟随身携带了29万元人民币。经证实,该男子正是公安部A级逃犯刘维宁。
施超前说:“上午我们刚接到上级电报通报这起案件,说到逃犯已进入浙江,让我们在工作中注意发现。下午就抓到了,就这么巧。”
2月8日上午10时,两地公安部门完成交接,逃犯刘维宁被带回山东审理。
烟台市公安部门在抓获后对媒体表示,烟台某银行支行原行长刘维宁涉嫌挪用资金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于1月31日潜逃。刘维宁带着存在该支行的4亿多元银行承兑汇票,但其中大部分都已提前套现,目前这笔款项去向不明。
日前,烟台这家银行按照监管要求,组织对部分支行行长进行强制性岗位交流,在办理交接时发现刘维宁不知去向。经现场核对,发现部分票据账实不符。2月2日,当地公安机关立即介入立案,刘维宁也被公安部列为A级逃犯。
经办警官说,刘维宁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他开车从烟台出逃,至嘉兴向朋友筹借了30万元现金,在上海、杭州、萧山、永康、绍兴等各地辗转,每处停留不超过3天,也从不在宾馆住宿,而是在无需登记的洗浴场所过夜。
来不及填补漏洞
刘维宁今年38岁,从2011年4月到2012年1月,他分276次,将银行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取走,涉及金额4.36亿元。
7日下午被金华市公安局出租车管理大队抓获。随身携带了29万元人民币。
刘维宁说自己在挪用了巨额的承兑汇票之后,本想以所在支行在江苏张家港的一笔款项来填补漏洞。在2月1日银行内部审核之前,他开车前往张家港,却遇上大雪封道。无奈只好潜逃。(记者杨洋、武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