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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试点“零加价”卖药2015年破除“以药补医”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08: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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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任珊珊 通讯员粤卫信)广东三年医改初见成效,今年起将重点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首先从县级医院切入。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明年所有县级医院推行公立医院改革,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展开,力争到2015年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在昨天的会议上,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指出,三年来,广东初步建立符合国情省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95%的城乡居民20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

  全省卫生资源配置初步改变“重城市轻农村,重医疗轻预防,重西医轻中医”等老问题,社区医院净资产增长3.7倍,乡镇卫生院医生人数增长两成。一个值得注意的数据是,统计显示,2011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4.3亿,占总诊疗人次的70%,与2008年相比提高了14.5%。2011年全省新增三级甲等医院19家,其中首次出现区镇级医院和民营医院的身影。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分担医疗费用的能力不断提高,个人负担比例降低,2010年个人卫生支出比重比2007年下降了4.8%,政府卫生支出比重上升5.7%。

  2011年广东居民期望寿命达76.1岁,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1岁,部分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公立医院改革是今年深化医改的重中之重。今年,全省将选取30%的县(市)进行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13年在所有县级医院推行,2015年在所有公立医院展开。姚志彬指出,今年试点县约25个,改革将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从完善补偿机制切入,取消药品加价,力争到2015年全省所有公立医院都将“零加价”卖药,彻底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今年全省将推广深圳、东莞、珠海三个试点市公立医院改革的经验。服务人口超过80万人、有条件的县(区市)级医院也将纳入三级医院等级评审,使得老百姓在基层就能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

  此外,今年还将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新农合保障水平,全省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24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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