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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国不会将技术转让作为市场准入前提条件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09: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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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商务部获悉:针对近期有外国企业说中国在吸引外资过程中,有强制外国企业转让技术给合资企业的情况,商务部部长陈德铭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中国政府不会以此作为市场准入的前提条件。

  陈德铭表示,早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初,中国就对涉外经济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其中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入世承诺不符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取消了涉及技术转让等方面的强制性要求。陈德铭说,他愿借此机会重申,中国政府坚持改革开放的政策立场不变,将一如既往地欢迎并鼓励外国投资。

  在回答为什么中国近来加大力度与美国各州各大城市加强商贸投资关系,是否与美国各州对中国投资持更开放态度有关的问题时,陈德铭表示,中美之间加强友好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美各界的广泛共识和共同意愿。目前双方已经建立了38对友好省州和176对友好城市关系,各地在贸易、投资、能源、环境、人文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日益扩大。

  在回答中国政府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保持出口稳定增长的问题时,陈德铭说,首先是进出口政策要总体保持稳定。比如保持出口退税政策基本稳定,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保持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保持加工贸易政策的基本稳定。其次是要切实减轻进出口企业税费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如针对小微企业,要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第三是要加大贸易促进力度。推进电子商务、专业市场、境内外展示中心和营销网络等商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贸易投资促进活动。

  他还表示,在采取措施稳定出口的同时,中国政府也将继续积极扩大进口,进一步促进贸易平衡。具体措施包括加大力度清理进口环节的不合理限制,提高进口便利化水平,制定促进和扶持进口的相关金融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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