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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私自强拆文物 开发商胡来底气何在?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10: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检察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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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开发商的“命”保护故居

  梁林故居保护问题再次成为话题焦点,这实在令人遗憾。故居保护拉锯战往往以失败告终,这再次验证了现实的“杯具”。往小了说,这是梁林故居在华润集团富恒房地产开发公司面前的倒下,往大里说,是文化遗产保护在商业利益前的败退。

  对于有识之士屡败屡战的不屈精神,我们应该致以敬意。但是正视现实,我们不应该讳言屡战屡败的根由:那就是保护方和破坏方力量根本就不均等。有句老话讲: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现在,文物保护遭遇的就是这样的尴尬。在开发商早就准备好的推土机、挖掘机甚至爆破炸药面前,有识之士凭的还只是三寸之舌的呼吁。秀才还是秀才,兵却不是原来的兵了,他们早已将冷兵器换成了飞机大炮冲锋枪。在这种角力双方力量严重不均衡的前提下,呼吁失败,故居倒下,从一开始就成定局。

  要有所改变,唯有增加砝码。保护残存的文物故居,没有政府力量的有力介入,颓势难以扭转。在北京市政协文史与学习委员会日前召开的会议上,一些有识之士的发言,给我们以启示。“目前的处罚力度太小,最高处罚才罚款50万元,开发商不会有所畏惧。我要是开发商的话,你让我赔50万元,我给你加10万,真成一个笑话了。”

  此言不虚。开发商搞建设不能胡来,并不是没有法律法规约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已经相当庞大,但涉及文物保护的规定存在着明显的问题,简单来说就是软约束多,硬杠杠少,对于财大气粗的开发商来说,不痛不痒的条款有之,一票否决的规定罕见。

  遭遇强拆,老百姓肯拿命来保护自己的房子,有识之士未必肯。即便肯,也未必管用。真正管用的,不是有识之士的命,是开发商的命。

  一个项目,前期有规划、有审批,开工后有监管,竣工后有验收,没有一步离得开政府职能部门的许可。只有政府可以对违规项目一剑封喉。审批是第一道关。如果一个建设项目涉及文物保护,文物部门应该被赋予一票否决的审批特权。如果开发商绕过文物部门擅自开工,那么文物部门就可以让这个项目永远地停工。因为损毁文物的建设项目永远不应该通过审批。

  文物部门的一票否决有没有效力,离不开整套政府机器的合力驱动。在这里,一票否决的含义就是,一个不经过文物部门审批就擅自开工的项目就是非法项目,一个非法项目的背后是一个非法规划,一个非法规划所覆盖的所有关联性项目都是非法的。这才是应该被叫停甚至“强拆”的对象。对于试图绕开文物保护审批关口的开发商,政府应该用最严厉的措施来打击。对于具有绕过审批关口非法开工劣迹的开发商,其资质应该马上被吊销,并列入从业黑名单。有劣迹的开发商被逐出市场后,它所经营的项目出路只有两条:不合法的停工、清除;合法的出售,由资质合格的开发商按照市场规律来接盘。

  霹雳手段,方显菩萨心肠。举在政府手里的剑,如果不砍下去,那只不过是一道门楣。眼下呢,应该像一位有识之士所言,梁林故居的毁坏也是保护文物的一个契机,一定要对此事进行问责,“不能不明不白过去了”。

  这话,只有政府听进去了,有识之士才有盼头。(作者: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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