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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欧盟今年推出的排放交易体系单方面立法,中国民用航空局近日向各航空公司发出指令称,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中国境内各运输航空公司参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禁止各运输航空公司以此为由提高运价或增加收费项目。
根据新的立法,欧盟要对所有在其境内飞行的国际航空公司碳排放量进行限制,并要求航空公司为超出配额的碳排放支付购买成本。表面看来,此举完全符合发展绿色经济的理念。然而,由于实施技术壁垒的存在,这一看似合理的立法却掩藏了立法者保护本地区经济利益的“私心”。
事实上,欧盟的这项单方面立法犹如一种“格式合同”,欧盟
既是裁判员,也可能通过各种手段在操作层面向盟内企业倾斜:新立法不仅“自说自话”地将碳排放量核定从欧盟境内扩大到了国际航班全程,而且在配额方面也向欧盟内部航空公司进行了明显“呵护”,以至于欧盟部分航空公司还有碳排放配额可以出售。
显然,这种以保护本地区航空业为指挥棒的单方面立法,难以全面顾及到公平性,一旦付诸实施其他国家航空企业进入欧盟的成本将大大增加。
据中国航空协会预计,若中国航空公司参与其中,那么2012全年下来将要因此增加8亿元人民币的成本。这意味着,我国境内航企的这笔“碳税”将在未来年度递增,并且费用最终会经由机票销售转嫁给普通乘客。
恰因此,中国民用航空局禁止境内航企参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是捍卫中国经济利益的正当回应。不过,中国更应该苦练内功,在航空业等与国际接轨较深入的行业逐步建立碳市场,以此提高在环保领域的国际话语权,是为提高中国企业竞争实力的根本举措。
我国禁止境内航企参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是对不公平贸易体系的回应。而杜绝发达国借环保之名限制竞争的根本之策,还在于提升本国在环保领域的话语权。
马红漫
经济评论家,经济学博士
杜绝发达国借环保之名限制竞争的根本之策,还在于提升本国在环保领域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