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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10日专电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10日宣布,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将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进行修改,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介绍,此次修改包括完善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监管制度、适当放宽证券公司独立董事学历要求、适当放宽高管人员在子公司兼职的限制等多项内容。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目前有关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规定涉及两个问题,一方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属于证券公司高管人员,另一方面分支机构负责人数量众多,流动频繁,现行“每任必批”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运行效率,占用了大量监管资源。
为此,证监会拟对办法作两点修改,把分支机构负责人从高管人员范围中剔除,有关任职资格条件等规定单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