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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信披出错成家常便饭 高管须自省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1日 0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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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利股份是(000407.SZ)成立于1994年,并于1996年在深交所上市,在其官方网站上介绍为“山东省政府重点扶持的骨干企业、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品牌价值百强企业,先后被授予‘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山东省诚信企业’、‘山东省十佳雇主’等荣誉称号,连年被银行系统确认为‘AAA级信用企业’”。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优质”企业,却多次遭到监管单位、交易所、股民及媒体的质疑。

  2011年5月胜利股份收到山东证监局责令改正的决定。文件指出,胜利股份在三会运作方面、内控制度制定及执行方面、信息披露方面、会计核算等四大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

  2012年2月7日,因胜利股份未及时披露参股子公司胜通置业向胜通置业大股东青岛城投提供8.5亿元财务资助事项,深交所公告对胜利股份董事长王鹏、总经理王政、副总经理孟莲、董秘刘志强的处分决定。深交所认为以上四位高管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义务。

  那么,胜利股份高管被处分只是偶然事件吗?

  事实上,笔者粗略梳理了一下公司公告发现,胜利股份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出现多份“乌龙”公告,年份写错、公司名称写错、金额写错、股权比例前后不一等等,错误之低级让人哭笑不得。而公司对这些错误也没有全部进行更正和道歉。

  原来,胜利股份信披出现问题是家常便饭!

  笔者不禁要问,胜利股份为何不注重对投资者判断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章程难道只是摆设?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该如何保证?

  而对于媒体质疑,公司也只发布了一则说明公告。董秘刘志强表示,说明公告不是澄清公告,只是深交所让其给投资者一个交代才发的。

  话语一出,笔者才恍然大悟,原来胜利股份只重视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意见,而投资者的要求并不是首位。

  虽然公司问题多多,业绩不佳,但胜利股份的高管们却依然享受着高额年薪。

  据2010年报显示,董事长王鹏一人领取薪酬417.05万元,占20位高管薪酬合计728.28万元的57.27%。此外,根据董事会公告,核定董事长2010年奖励年薪为952.24万元,而董事长自愿放弃2010年75%的奖励年薪,实际发放238.06万元。其他高管中,副总经理孟莲核发奖励年薪22万元,董秘刘志强核发奖励年薪8万元。

  这样看来,胜利股份董事长的报酬也已然超过了很多金融及地产公司的董事长。

  笔者只希望胜利股份高管们在拿着高薪的同时,也要做好信披工作,失去了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离失败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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