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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人防办大院违章盖17层楼 执法部门失语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3日 08: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今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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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读者报料称:商丘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称商丘市人防办)在自己大院内建造了一座高17层的家属楼,就此事东方今报记者采访了当地国土、规划等部门,在执法监督上他们集体“失语”。 

  东方今报记者 邱延波 陈涛 实习生 李文学/文图

  办公楼旁盖起17层家属楼

  2月10日上午,记者随报料人李明(化名)来到位于商丘市中州路中段的商丘市人防办办公楼前看到,在办公楼的东南角,一座17层大楼拔地而起,主体框架已完成,工人们正在紧锣密鼓地施工。

  记者目测,在建高楼与人防办办公楼相距不足3米,办公楼东头几间办公室从一层至4层几乎全天见不到阳光。

  李明说,这座17层大楼地上3层为办公楼,4层至17层是人防办家属楼,现在已经以每平方米1000多元的价格卖给了职工,职工也已缴纳了部分购房款。

  正在施工的工人说,这座17层大楼的确属于人防办的家属楼,现已卖完。

  规划部门称“属违章建筑”

  随后,东方今报记者在商丘市国土部门了解到,商丘市人防办现在的办公楼所用的土地是2005年政府无偿划拨的,已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说,按照国家《禁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规定,从2006年8月14日起,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一律停止审批。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从商丘市规划局和商丘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获悉,商丘市人防办目前在建的17层高楼没有规划部门的批准手续,属违章建筑,他们将给予查处。

  商丘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科科长赵运说,政府划拨用地是不能用来建家属楼的,经查人防办建的17层楼如果违规,他们一定查处。赵运还表示,人防办作为商丘市政府一个职能部门,如果建家属楼,原政府划拨用地必须通过挂牌出让的方式变成商业用地,通过有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来开发。

  人防办打算补办手续

  就此事,商丘市人防办主任姚文生在接受东方今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单位所建的17层高楼中,1层至3层是办公楼,4层至17层是职工家属楼,家属楼共有80多套,是职工集资建设的,没有房产证。

  姚文生说,在建的17层楼没有规划等相关手续,但他们下一步打算及时补办手续。

  对此,商丘一房地产开发商刘先生说,“国土部门、规划部门都是执法单位,人防办违规建造家属楼他们为什么不查处?这是执法部门的严重渎职或者不作为。而人防办作为一个执法部门,知法犯法,严重损害了政府机关的形象。哪有先生孩子再补准生证的?国家的法规到了人防办难道就成一纸空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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