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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城建设计院办公室副主任因涉嫌贪污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3日 13: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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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温州2月13日消息(记者张国亮通讯员华萱)身为设计专业人员不安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却利用职务便利中饱私囊。近日,平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被告人张某贪污罪一案。

  张某,1978年出生,温州市鹿城区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2002年到温州市城建设计院工作,2006年担任该设计院建筑所所长助理,2009年8月起担任该设计院办公室副主任、建筑所副所长职务,主要从事房屋建筑结构设计工作。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被告人张某在温州市城建设计院建筑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开发票冒领项目协调费的方式,骗取单位资金144000元(缴纳税款11016元)。在张某的供述和辩解中可见,他是利用了单位内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奖励机制,单位鼓励职工出去承接业务,会按照设计费收入的相应比例给项目承接人作为项目协调费使用。张某于2006年6月让自己的父母到地税部门虚开发票,于当年年底到单位领取钱款,发票的真实用途并非票面记载的支付给他人的设计费,而是虚构公务招待客户的事实,虚开发票骗取单位资金以用于家庭和个人消费。

  案发后,被告人张某于2011年10月25日接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诉机关接受调查。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身为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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