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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该案有广东省高院督办,尽管最高检、省检、市检三级检察机关高度关注,但时至今日,10年前由汕尾中级法院一手制造的涉嫌错误拍卖执行案(详见去年7月26日南方日报报道《一宗执行案检察院“纠错”7年未果》)却一直没有得到实质性纠正。近日,此案海丰当事人彭成忠向南方日报记者反映:“对这起明显出错的执行案,汕尾中级法院根本没有诚意面对舆论监督,他们采取的最大善后措施就是:拖!8个月来,他们仅仅叫我参加了一次案情讨论,并没有形成什么结论,也再无下文。”
此案曝光市委副书记批示
去年7月26日,《一宗执行案检察院“纠错”7年未果》一文报道了这起10年前的执行拍卖错案。2002年,因为这宗执行案,海丰县彭成忠的怡丰大厦等财产先后遭查封,长期空置。但执行时,汕尾中院涉嫌非法拍卖。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展开调查,自2004年8月起,先后多次向负责执行的汕尾中院发函,认为非法拍卖等情况属实,应予纠正。汕尾中院一直未有实质回应,反而扩大彭成忠被查封财产范围,至今未见解冻迹象。
此报道引起汕尾市委的重视,时任市委副书记卓志强作出专门批示,要求汕尾政法机关认真对待南方日报的客观报道,依法办理。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广东省高院已督办此案,并要求汕尾中院随时汇报此案情况。此消息得到汕尾中院的证实。
去年11月1日,汕尾市委政法委还向汕尾中院发出催办函,跟踪监督此案进展,并强调汕尾中院对此案一定要依法纠错。
土地定点工作做了4个月
在各方监督和关注之下,一起明显涉错的执行案为何迟迟得不到纠正?汕尾中级法院将之解释为“历史太长,原因太复杂,涉案方、涉及部门众多,工作量大。我们也在尽力,但不可能一下子解决好。”
汕尾中院执行庭许庭长向南方日报记者称:“该执行案曝光后,汕尾中院陈院长亲自主持,召集执行局局长等人召开过案件协调会,并将协调情况报给了汕尾市委政法委。早在去年8月,汕尾中院即委托海丰县国土局开展土地定点工作,查明涉案土地的四至范围。4个月后,四至范围已经确定。此外,汕尾中院办公室还司法委托了专业评估机构海丰宏信会计师事务所计算涉案标的本息。解决此案要立足现实,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尽量从和解角度处理。如果处理不好,恐怕会引起更大的社会矛盾。”
当事人认为阻力来自法院
对此说法,彭成忠并不认同。彭认为:“土地定点工作并不复杂,为什么要花去4个月时间?正常有3天时间都够了。海丰宏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刚刚出来了,为什么计息只计欠款的利息?为什么不把法院非法执行及超标查封怡丰大厦、土地等造成的损失计算进去?汕尾中院不仅在拖,而且在继续玩猫腻。”
彭成忠还认为:“这起执行案,其实牵扯到某些法官渎职违法,与他们的利益相关,所以纠错阻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