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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知名网友@张洪峰发布的一条题为“汕头机场惊现假警察执法”的微博引发了网友热议,一边是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场大队下达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一边是汕头市公安局书面答复并没有“机场大队”这一机构,这一“乌龙事件”让网友颇为疑惑。
网友认为罚单不合法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网友@张洪峰联系上了“乌龙事件”当事人夏先生。夏先生认为,“机场大队”下达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并不合法。
据介绍,去年10月26日,他收到了一份由“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场大队”下达的交通违法处理通知单(如上左图)。去年10月28日,针对该通知单,夏先生向汕头市公安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2月12日,他从汕头市公安局拿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汕公信息复字【2012】01号)。该答复书称,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尚未掌握交通违法信息,也没有发不过“15天不接受处理将停办交通管理业务”的信息,也没有“机场大队”这个内设机构,也没有核发“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场大队”印章(如上右图)。
让夏先生颇感疑惑的是,在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却能查到由“机场大队”采集的交通违法记录单,但在处理地点与处理地点联系电话栏目中均显示“无”。
“机场大队”原隶属机场公安局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汕头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一位黄姓警官表示,汕头市公安局确实没有“机场大队”这个内设机构,并建议记者向汕头市交警支队进行详细询问。
记者致电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汕头市交警支队此前确实存在“机场大队”这个机构,但随着汕头机场整体搬迁至揭阳,该“机场大队”也跟着去了揭阳,现已不存在。
据其透露,“机场大队”的领导机关一直都是汕头机场公安局,此前隶属于民航公安局,但挂靠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而现已划归地方,隶属于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上述说法同样得到了揭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证实。
“机场大队”确为合法机构
记者昨日还致电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机场大队”的领导机关应该是汕头机场公安分局。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的成立只是第一步,体制的完全衔接和理顺尚需时日,目前基层单位暂时还沿用原来的机构名称和编制。
该工作人员分析说,汕头市公安局的答复书可能给当事人带来了“误解”,“机场大队”肯定是“合法机构”,只是领导机关不是汕头市公安局,而是汕头机场公安分局。最后,他还建议当事人前往“机场大队”进行后续处理。南方日报记者 丁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