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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4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省(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对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实施管理绩效考核。
具体要求是,每年3月底前,各省(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同级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对公积金中心上一年度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撤换公积金中心负责人的建议。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还要求各省(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的监督,加强文件报备审核,每年组织对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政策执行、风险控制和规范服务等工作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涉险资金回收、分中心机构调整、骗提骗贷和大额资金转存等情况。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制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参训人员不低于从业人员的20%。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各省(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力量薄弱,监管手段单一,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随着住房公积金规模快速增长,业务范围不断拓宽,缴存、提取、个人贷款、资金存储、财务核算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不断积累,监管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监管任务十分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