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昨日(2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刊登《荣科科技招股书曝奇闻:程序员月薪不足千元》一文,报道了荣科科技招股书披露的薪酬水平严重不合理,涉嫌隐瞒支出、虚增利润的情况。
尽管荣科科技今日就将上市,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的问题远不止如上所述。在众多资质光环的背后,荣科科技还存在三大资质涉嫌造假的问题:即公司不符合软件企业、系统集成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资格。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荣科科技将历年来的研发费用进行了资本化处理,而按照会计要求,研发费用不计入管理费用,就应计入无形资产。但2008年以来,荣科科技的无形资产却始终为“0”。对此一位投行人士表示,最有可能的情况是:为享受高新企业优惠税率,且不因过高的研发费用影响利润,公司采取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方法。然而,无形资产始终为“零”暴露了公司存在数据造假嫌疑。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三大资质不但决定了荣科科技的经营情况,比如能否申请招标等,还决定了公司的税率情况。由于所得税、增值税优惠占公司业绩较大份额,这对公司的利润水平构成了显著影响。
昨日,针对记者的采访要求,荣科科技证券事务代表张先生表示,公司即将挂牌交易,交易所要求公司在上市前不要接受采访,但记者向投行人士求证是否有此规定,投行人士均否认管理层有这样要求。
自产软件奇少 何来软件企业资质?
荣科科技招股书第6~7页显示,公司属于2000年7月1日以后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审核认定,公司享受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06、2007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至2010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该政策,2008至2010年公司实际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12.5%。
此外,作为“软件企业”,荣科科技还享受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和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2008~2011年上半年,公司因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净利润分别为103.49万元、239.53万元、581.91万元和139.46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4.17%、16.11%、16.49%和8.29%。
显然,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对荣科科技的利润相当重要。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仔细研读其招股书后发现,荣科科技存在着某些指标不符合软件企业资质要求的情况。
比如,2000年10月16日颁布的《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了 “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有九大条件。这其中,条件八为:“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荣科科技招股书显示,荣科科技将产品分为三大类,即数据中心第三方服务、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金融IT外包服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虽然招股书并没有明确指出软件销售收入占比有多少,但根据招股书中“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是以提供产品化软件和定制化软件开发为核心”等内容可知,荣科科技“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是主要从事软件开发的子业务。数据显示,“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占公司2010年总收入的比例仅有14.63%。
当然,按照招股书的说法,“金融IT外包服务”也包含一部分软件业务。但荣科科技的招股书始终没有对软件销售占总收入的比例、以及自产软件的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比例进行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进一步发现,即使假设荣科科技符合“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这一指标,它也根本不符合“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这一硬约束。
根据公司招股书202页显示,公司“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在2008年竟然为“0”。
“没有增值税退税显然说明公司2008年没有自产软件收入。”昨日,一位IT行业研究员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退税相当于当期收益,公司没有必要隐瞒不报。既然荣科科技2008年没有卖出一个自产软件,这表明公司至少在2008年不符合软件企业的标准。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发现,2009年、2010年,荣科科技的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分别只有25.93万元和28.19万元。
上述研究员告诉记者,按照退税规则“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即退税金额=自产软件收入*17%-软件进项税-自产软件收入*3%),如果按照这一公式倒推,无论是2008年还是2009年,荣科科技自产软件的收入均不超过200万元。
显然,如果按照“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这一指标推算,荣科科技2008年、2009年软件收入将不会超过400万元 (200万/50%),而这一数字只占2008年、2009年公司全部收入的4%和3.65%。
上述IT行业研究员告诉记者,仅从上述数据来看,荣科科技的软件企业资质涉嫌造假。
年平均收入低于5000万 系统集成资质涉假
除了软件资质涉嫌造假以外,荣科科技所拥有的系统集成二级资质也涉嫌造假。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招股书134页,荣科科技在提到公司拥有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时反复提到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 (试行)》(信部规[1999]1047号)这一文件。
不过,2003年,信息产业部还推出了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定条件 (修订版)》(以下简称《系统集成评定》)。这其中,对于系统集成二级资质,要求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把荣科科技的情况与 《系统集成评定》做了对比,同样发现多个指标不符。
首先,《系统集成评定》要求“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500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计算发现,2008年、2009年,荣科科技系统集成服务的收入依次为3614.89万元、2990.17万元,均低于5000万元的标准。虽然2010年公司系统集成服务的收入达到了5556.34万元。但这显然不符合“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5000万元”这一指标。
其次,《系统集成评定》要求“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09年,荣科科技系统集成服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为27.32%,低于金融IT外包服务收入占比37.82%;2008年集成服务收入占比为36.57%,低于金融IT外包服务收入占比43.61%。
“如何来确认”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一条还不好说,但至少存在瑕疵。”上述研究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即使公司符合“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一条,但也明显不符合“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超过5000万元”这一条。这也就表示,至少在2008年、2009年,荣科科技是不符合系统集成二级资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