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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呼和浩特2月16日电(记者汤计、勿日汗)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获悉,2011年,内蒙古各级财政民生投入1956亿元,较上年增加300亿元,主要民生领域的财政支出均比上年增长20%以上。
据了解,2011年,内蒙古投入资金1168亿元,办了“十二件实事”,实施了“十项民生工程”,包括调整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全面启动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初步形成了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国家个人所得税调整政策,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13亿元;提高了个体工商户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共减免税收6亿元,惠及68万户纳税人;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惠农惠牧政策,其中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50亿元,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政策性资金60亿元;通过“一卡通”发放各类财政补贴资金181.4亿元,436万户城乡居民受益;扶持贫困人口近50万人,解决了农村牧区12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0.6万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7万多套,均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医保、五保供养等多项社会保障标准提高幅度都在10%以上,主要社会保障标准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将230多万困难群众和家庭困难的在校大学生纳入保障范围;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将城镇非从业居民和农牧民纳入保障体系;积极解决“五七工”、“老工伤”等人员的参保问题;启动厂办大集体改革,积极落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