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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蓝月亮增白剂事件”,一审蓝月亮方获胜后,暂且平息,但随着广州市民叶茂良的上诉后,风波再起。昨日,此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蓝月亮洗衣液外包装有无必要标识含“荧光增白剂”成为二审争议焦点。
天河区法院的判决宣告了叶茂良的一审败诉,对此,叶茂良不服,上诉至广州中院。昨日,此案在广州中院第三法庭进行开庭审理,叶茂良及其代理人王海(微博)均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继续围绕蓝月亮洗衣液的外包装标识问题展开激辩。
“蓝月亮要在包装上作出警示,这是非常必要的!”王海当庭表示,蓝月亮洗衣液中含有的“荧光增白剂”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只要有危害这个可能性,就应该在包装上出示警示说明”,否则将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蓝月亮方代理人对此予以反驳,表示王海观点“过于偏执”,“产品外包装只要把它的特性写出来就行”,并指出“如果外包装上标识出荧光增白剂反会让消费者无所适从”,毕竟消费者大多不了解荧光增白剂的真正性能,“直接标识出来反倒会在消费者心理埋下恐慌”。
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