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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部分媒体刊出“碧生源涉嫌广告违规”的问题,但是记者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后核实,碧生源广告内容与批文一致,均在有效期内,目前碧生源广告不存在任何违规问题。
至于媒体报道中所说的“违规”问题,碧生源2010年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已经做了完整披露,碧生源还提示媒体,详情可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
据记者从碧生源相关负责人了解,按照规定,保健食品广告要经过药监局的审核之后才能发布,而且发布内容必须要和所审核的相符合,不能任意篡改。保健品广告如若出现违规情况,将由药监局予以公告并转交工商局进行处罚。
“碧生源上市后的广告并为任何违规问题。”碧生源市场公关部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并未回避这一话题,他指出媒体近日在报道中所指的广告违规行为均是“旧事”,现在的碧生源广告均符合规定。
2012年2月6日,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查处虚假新闻的通报》(新出字〔2012〕18号),通报了《新财经》杂志关于《紫金矿业之祸》报道等四起违规新闻报道的调查处理情况,并针对新闻媒体存在的使用网络虚假信息、新闻细节不准确、采编流程不健全、人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重申了严打虚假违规报道,维护新闻媒体公信力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