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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行最严格土地执法 违法用地者要丢官降职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7日 14: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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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2月17日电(记者梁志玮、欧甸丘)记者从正在广州召开的全国推进构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座谈会上了解到,过去3年广州拆除违法用地上的违法建筑255万平方米,处分干部25名。对于2011年全国范围出现的违法用地反弹趋势,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强调,要让违法行为付出巨大代价,违法者不能是“换位子”,而是要“丢帽子、降位子”。

  在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表示,土地执法的干部队伍要勇于担当、敢于担当,让违法行为付出巨大代价,土地用地指标停批缓批,让违法者“丢帽子”“降位子”,付出极大代价。

  国土资源部执法检查局局长李建勤表示,国土资源部自2000年以来连续11年开展卫片执法行动,特别是2009年共追究了14个省的2个市、29个县的73名同志的责任,其中市、县政府领导44人。这次在广州召开全国推进构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座谈会,也是为了向全国推广广州市的好做法、好经验。

  作为在全国率先实现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城市,广州市市长陈建华表示,广州早已把“位子”“帽子”与防控整改违法用地成效挂钩,市政府每年对各区县政府土地执法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凡整改违法用地不得力的区委书记、区长一律就地免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执法。

  此外,广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还全过程参与土地执法工作,每半年检查问责整改违法用地落实情况一次。2008年以来受党纪政纪处分干部25名,诫勉约谈干部128人次。

  陈建华介绍说,广州违法违规用地曾一度出现量大面广的严峻形势,2006年、2007年度全市新增违法用地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从2008年开始,广州逐步建立落实了以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为核心的土地执法监管新机制。《广州市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考核办法》正式出台,明确了15个职能部门为土地执法的主体责任单位,将制止、查处、整改违法用地的任务和责任分解。

  2008年以来,广州全市共拆除违法用地上的违法建筑255万平方米,几乎相当于拆除了一个中等城市4年多的建设量。此外,还没收违法建筑245万平方米,复耕复绿土地4043亩,追究刑事责任1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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