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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蓉君
记者袁蓉君除了在中国对欧洲提出的长期诉求———市场经济地位和高科技产品出口限制问题上取得进展外,记者从本周在京举行的第十四次中欧峰会联合公报中发现,此次峰会值得注意的另一大变化是,双方已从以往单一强调双边贸易的重要性逐渐转向更关注双边投资,同意尽快开启中欧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2月17日接受本报记者独家采访的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为了避免类似平安投资富通案例的重演,中方要力争在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对这种蚕食式征用风险作出明确规定。
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无论是按流量还是按存量衡量,欧盟都已经跻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第二大市场。根据《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的数据,2010年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流量已从2005年的1.8954亿美元上升至2010年的59.6306亿美元,占当年中国对外直投流量的8.7%;年末中国在欧盟直接投资存量已从7.6801亿美元上升至124.9689亿美元,占当年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3.9%。尽管官方目前尚未公布全面详尽的2011年相关数据,但梅新育预计,去年欧洲可能已成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最多的地区。
究其原因,梅新育认为,这主要是因为欧洲本身经济规模大,吸纳中国直接投资的容量大,同时,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也使欧洲市场开放程度被迫加大。实际上,欧债危机对于欧洲企业和一些以欧美为基地的跨国企业影响很大,不仅给中国企业创造了去其母国低成本收购的机会,也提供了收购这些企业在华子公司的机会。有分析指出,以贸易和投资的方式向深陷债务危机泥潭的欧洲输入资金,可能是中国救助欧洲的途径之一。
近几个月中国企业在欧洲的大手笔并购引人注目:山东重工3.74亿欧元获得全球豪华游艇巨头意大利法拉帝集团75%的控股权;三一重工3.24亿欧元收购德国普茨迈斯特;广西柳工斥资3.35亿元人民币收购波兰企业HSW的工程机械事业部;国家电网以3.87亿欧元收购葡萄牙国家能源网公司25%的股份。梅新育表示,对欧洲直接投资的迅速增长可能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产生一定影响。他解释说,过去中国投资的制造业企业数量众多,但投资存量占比不算大,2010年末只排到第六位,这主要是因为对发展中国家有些制造业投资但规模小,而发达国家对中国先进制造业投资限制得很厉害。鉴于近期中国接二连三地对欧洲先进制造业部门进行大规模投资,梅新育估计去年制造业投资流量的占比排名会上升一些。
谈到中国企业在欧洲可投资的主要领域时,不外乎欧洲流通环节、品牌、国内销售市场增长较快商品的欧洲生产者和欧洲基础设施。值得注意的是,梅新育告诉记者,希腊、西班牙、葡萄牙政府去年积极与中国政府接洽,希望中方并购、参股其石油天然气、电力、航空、铁道、港口、邮政、金融等战略性基础设施企业,意大利等国也正在步其后尘。而这些行业,过去一向是欧方不愿对中国开放的领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近期基础设施领域的并购案才多起来。除了今年初国家电网收购葡萄牙国家电网外,2011年12月末,中国企业三峡集团成功收购葡萄牙电力公司控股权,该公司去年营业收入占葡萄牙GDP8%以上。另外,中投公司也打算进入英国基础设施领域。
尽管投资额不断扩大,但中欧之间一直缺乏一个有效的投资协议。20世纪80年代,中国与欧共体主要国家签署过双边投资协定,即1985年的《中欧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不过,梅新育表示,这一协议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太简短;二是主要考虑欧洲对华投资,而中国对欧投资几乎没有考虑,不符合目前的现实。正因如此,2007年第二十二届中欧经贸混委会会议和中欧贸易部长级会议决定启动完善1985年版的中欧经贸协定谈判,后来决定启动谈判新的投资协议。“而在2008年次贷危机扩散以来,我们在投资保护方面发现了许多新的问题,比如说,平安投资富通案,就暴露了欧洲在‘反危机’旗号下的蚕食式征用风险,这些都需要我们去加以解决。”梅新育如是说。
具体来看,梅新育表示,目前在对外资待遇方面,中国的市场准入明文规定的限制多一些,但超国民待遇也多,不确定的政治性风险少。而欧洲和美国明文规定的市场准入限制少一些,但不确定的市场准入限制多,经营中的优惠少。平安投资富通案暴露出来的那种蚕食式征用风险,中国是没有的。“华为收购三叶公司,才200万美元的交易,按规定无需申报,但美国政府硬是把该项并购案给搅黄了。欧洲也有类似的麻烦。”另外,梅新育补充说,某些打着知识产权保护之类旗号的措施,不能成为对外国公民人身权利的公然践踏和对其财产权利的公然掠夺,德国尤其要注意这一点。他认为欧洲应当取消对中国国企、主权财富基金投资的额外限制,设法提高欧洲劳动力市场的弹性。
其实,在次贷危机爆发之前,德国总理默克尔、法国总统萨科齐都竭力主张限制中国投资,是次贷危机升级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迫使他们改变了立场,打开了欧洲堡垒的大门。梅新育说,中国希望这种开放的成果能得到市场准入制度化的保障。而这种保障能否得到,还取决于双方对中欧投资协定的谈判结果。
根据第十四次中欧峰会联合公报,双方对中欧企业有意加强贸易和双边投资表示欢迎。为促进和便利相互投资,双方同意尽早启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进程。据悉,该协定谈判将包括双方关注的所有事项,不预判最终结果。
在回答记者有关中国在谈判中如何避免类似平安投资富通案例重演的提问时,梅新育认为,投资保护协定中需要对这种蚕食式征用风险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