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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月18日电(记者张淼淼)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8日公布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960元,最高7420元。
据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每年的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10日,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最低和最高缴费标准之间选择本年度缴费标准,多缴多得。
按照《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北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最高缴费不超过北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农民能够持续缴费并保持一定的待遇水平,北京市自2009年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到现在,缴费标准没有随着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而调整,2012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仍然维持最低缴费960元,最高缴费7420元,与前三年一致。
据悉,北京市自2009年起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缴费、待遇等标准上城乡一致,实现了养老保障城乡一体化。参保人数连续3年增长,截至2011年底,参保人数已达173.4万人。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人数达22.2万人,其中农村居民20.8万人,城镇居民1.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金月平均450.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