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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罐有寿命 超期使用危险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9日 09: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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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沈阳2月19日电(记者王炳坤、陈光明)随着天气转暖,一些城市街头推着三轮车叫卖煎炸食品的小生意红火起来。不过辽宁省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提醒,这些摊主使用的液化气罐很可能已超过年限,存在漏气甚至爆炸的危险,应多留意罐体的寿命期限。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介绍,鞍山市区以及周边郊区有5万个到6万个液化气罐在流通使用,主要使用者包括饭店、街边一些小吃摊以及郊区市民。调查发现,很多人不知道液化气罐有使用年限,更不知道要定期送检。对于用旧、锈蚀的气罐,有的居民甚至将其卖给废品回收人员,却不知这一连串的行为,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了安全隐患。

  鞍山质监部门提醒,液化气罐的正常使用寿命一般为15年。液化气罐出厂后的12年内,每4年要检测一次,超过15年必须送至检验部门进行报废。家用液化气罐每次经过检验合格,会有一个检验合格标牌,上面会注明检验时间和下一次应该检验的时间。而在气罐的护罩上,都标有出厂日期等信息,居民可以根据这些标识判断使用的气瓶是否超年限,何时该送检。

  居民如果擅自把液化气罐卖给收废品的,废品回收站再自行切割,很容易发生爆炸。质检部门会将报废的液化气罐里面的气体排空,然后再进行破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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