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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快件爆炸案件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北京邮政局昨日发布《关于实行验视盖章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快递企业从2012年3月1日起在物品类快件收寄环节实行验视盖章制度,遵循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生产经营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而快件的揽收业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具体来说,在收寄快件的时候必须当面验视交寄物品,并且在详情单上加盖一个叫验视章的印章,而快递企业应该遵循统一规定有一个印章的位置,确保快件的寄递全程可以查询,而且在快递员离职的时候还要将验视章来收回,可以说印章的环节是这个新规最大的亮点。
北京邮政局表示,下一步将加大安全检查和抽查力度,对收寄验视制度落实不到位和不按规定使用验视章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但具体的处罚措施并未透露。
2011年8月,杭州发生纸箱爆炸事件;今年2月初,广州一名男子在家中被一个所谓“香水邮包炸弹”炸成重伤。
但是对于这样的新规,快递企业有业内人士就表示,一方面快递的业务员并没有识别复杂危险品爆炸品的能力,快递公司要执行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有些力不从心。另外一方面如果所有的快递都要开箱验视的话,会非常的耗时,执行成本很高,最后盖章的要求很可能流于形式不验收而直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