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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2月20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徐海波、熊金超)武汉地铁广告招标“低标中标”事件,近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19日武汉市纪检监察部门宣布此次招标结果无效。连日来,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怪相”进行了追踪。
这次“低标中标”事件中,深圳报业地铁广告公司出价10亿多元落标,而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出价7亿多元中标。据招标方称,主要原因是“公益广告”及“合理化建议”两项,前者得零分,而后者得满分。
一位知情人对记者说,评委中至少有一人未给深圳报业地铁广告公司的“公益广告”及“合理化建议”项打零分,然而评标结果是,该公司的这两项全部为零分。
据调查,评标委员会专家是由武汉地铁广告公司邀请的,分别来自中国广告协会、武汉大学等单位。
记者找到其中一位评委,在答应不披露其真实姓名后,他才告知实情。他说,评审委员会由五六人组成,其中有两三位来自武汉地铁集团。他反复强调,“我没有打过满分,也没有打过零分,打完分后我就走了”,至于如何统计出零分和满分,就不得而知了。
曾参与招标投标法起草工作的武汉大学教授余杭认为,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一般只对严重跑题或完全不回答问题的投标者打零分。“对于深圳报业地铁广告公司这两项标书答案可以打低分,但不应打零分。”
知情人反映,此次低价中标的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与招标方武汉地铁广告公司有利益关联,参与投标违背了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钟山也向记者承认,武汉地铁广告项目“是由我们公司设计部设计的”。
记者调查发现,此次招投标的监管部门是湖北省招投标监管局,但作为武汉地铁广告招标项目的代理方,湖北成套招标公司曾经挂靠湖北省招投标监管局。
武汉地铁集团运营公司党委书记陈川说,深圳报业地铁广告公司虽以10亿多元的出价在第一部分得分最高,但第三部分却大比例失分,其中还有两小项得了零分,而中标方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得了满分。
陈川解释说,深圳报业地铁广告公司之所以得零分,是因为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乙方需在经营许可期内保证不低于广告媒体总面积的5%用于发布公益广告;如果5%的媒体面积不能满足政府对公益广告要求时,以政府规定或要求为准”。但深圳报业地铁广告公司标书上只写“每年用于发布公益广告的媒体数量将不低于总数的5%”,而政府相关要求是不少于10%。
目前,武汉市纪检监察部门表示,将对此次招投标涉及的其他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此间人士认为,这次招投标暴露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当“严肃查处,并公开事实真相。”